来宾网—来宾日报讯 9月14日,笔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自本月起,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扩大至其本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共济成功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职工参保人近亲属在自治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以及在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据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是指参加来宾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参加职工或居民医保的近亲属使用。参保职工作为授权人可同时授权给多名近亲属,也可多人同时授权给1名近亲属,如父母同时授权给同一个孩子。授权人和被授权人都是自治区内的职工参保人,还支持双向授权。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黄国彭介绍,我市已推出“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既可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或医保经办大厅自助机办理,也可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及“广西医保”或“来宾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 目前,全市已有65859名职工绑定共济账户,使用人数超10万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共济31.25万人次,结算金额累计7355.35万元。(兰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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